
RTD 道路权协议政策
RTD 道路权协议政策
所有正式的施工申请均须提交至RTD不动产部。RTD拥有并享有我们运营众多铁路走廊、公交线路、换乘停车场、办公场所、商店及维护设施所在的通行权地带的优先使用权。 凡拟进行的工程涉及承包商在RTD路权范围内或跨越RTD路权及设施进行作业,均须提交路权协议申请.
向 RTD 提交的协议申请包需包括以下内容:
致 RTD 道路权的信函致RTD路权管理方的函,说明工程位置、工程详情、施工方法,并说明是否会对路权进行临时或永久性变更
图纸展示您拟建工程以及RTD路权和RTD设施(例如轨道或“停车换乘”设施)的图纸(平面图/立面图)
文件现有地役权、协议或既得权利主张的副本
铁路公用事业协议RTD 铁路公用设施协议——申请数据表(如需进入 RTD 铁路用地或公用设施穿越 RTD 轨道)
请将协议申请和问题发送至:
RTD房地产经理
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百老汇街1560号650室,邮编80202
电子邮件:[email protected]
- 协议申请材料首先由不动产部门进行审核,随后转交至RTD的多个部门进行审核。
- RTD Engineering 将与您合作,对您的设计进行修改,直至其符合 RTD 的要求和标准。审核时间取决于您提交的设计方案的质量和完整性,以及与 RTD 系统之间的冲突数量。
- 公用事业施工需要额外的一个步骤——请参阅 公用事业建设与协议.
- 在所有RTD部门完成审核后,如果/当您的协议申请获得批准,RTD不动产部和RTD法律部将开始起草您的协议(需时60至90天)。
- 您必须按照已签署的《公用设施协议》(UA)及其附件(例如:平面图/纵断面图、计算书等)的规定建设新的公用设施。 若在《公用设施协议》(UA)签署后进行变更,您的工程将被暂停,直至提交包含更新设计附件的新申请文件包、RTD工程部批准新设计,且RTD不动产部签署修订后的《公用设施协议》(UA)。审核和签署过程将需要额外时间。可能产生额外费用。
在《研究与开发协议》签署之前,最终批准尚无法得到保证。